四川省名山区地方税务局2018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2018年第2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七十六条,以及《欠税公告办法(试行)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)的规定,下列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,现予公告(具体名单附后)。
附件:四川省名山区地税局2018年第一季度欠税企业公告名单
四川省名山区地方税务局
2018年4月2日
附件:四川省名山区地税局2018年第一季度欠税企业公告名单.xls
四川省名山区地方税务局2018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2018年第2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七十六条,以及《欠税公告办法(试行)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)的规定,下列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,现予公告(具体名单附后)。
附件:四川省名山区地税局2018年第一季度欠税企业公告名单
四川省名山区地方税务局
2018年4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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