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发挥执法督察服务税收中心工作和防控税收执法风险的职能作用,7月25日-28日,市局税收执法督察组先后到石棉县局、汉源县局开展日常税收执法督察工作。
在督察准备阶段,市局积极部署,按业务归口管理,同时督察组成员认真学习《税收执法督察规则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9号)和《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审计规范(1.0)版》,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文书。
在督查工作现场,督查组分别听取了两个县局关于2016—2017年日常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情况的汇报,采取调阅被检查单位收发文簿、会议纪要和办公纪要、检查有关涉税文件、查阅被检查单位税收执法卷宗和文书、依托‘金三’操作系统抽取涉税数据和调阅有关征管电子档案、询问被检查单位执法人员有关情况等检查方式,对两局税收执法大督察重点内容、重点行业及重点事项税收管理情况、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情况、纳税人注销清税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察,收入核算与财务科对税收资金安全、税收计统、税收票证管理、重点税源管理,纳税服务科对办税服务厅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等项目开展了专项督察。
督察过程中,督察组根据检查情况,认真填写工作底稿,并与基层税务机关及时沟通交流,充分听取被督察单位意见,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指导,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执法工作。
(供稿:政策法规科、汉源县局、石棉县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