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图片要闻

郭继中到芦山县局和名山区局开展财产与行为税税政工作调研

【编辑日期:2017-08-17】 【来源:】 【点击数:】 【关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C:UsersPCDesktopu7167片原图DSC_7936.jpg 

    近日,市局党组成员、总经济师郭继中率市局财产与行为税科人员到先后芦山县局、名山区局,就今年财产与行为税主要工作任务、绩效管理、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工作调研。

    在与两局中层干部座谈会上,市局财产与行为税科负责人强调了财产与行为税主要工作任务,讲解了绩效管理指标,组织县区局相关人员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新发布的《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(试行)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号)和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、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【2016】23号),与会人员就新政策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。

    郭继中对做好今年工作明确了工作要求:一是密切关注国家税收新政策的出台,及时执行相关政策。重点关注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省地税局网站上公布的新政策以及政策解读,理解和掌握政策执行口径,准确、及时执行国家税收政策。二是加强财产与行为税各税种的规范化管理。要按规定落实分税种明细申报、核算的规范管理;要按总局、省局有关财产与行为税分税种管理办法规范管理,当前主要抓好国家税务总局新出台的《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(试行)》的贯彻落实。三是加强对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、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【2016】23号)的宣传,确保新政策落到实处。四是继续加强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和清算管理。五是积极推动全社会协税护税工作。积极争取人大、政府对税收工作的支持,出台税收保障相关文件。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,开展第三方信息的采集,并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进行堵漏增收。

(供稿:财产与行为税科)

 

[打印]      [关闭]